老千假卖地欲骗6500万一公司上当1472万化水
相关专题:购房专题 发布时间:2011-01-01
新房导购: (记者林霞虹)两名骗子伪造了法院的执行公告、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后,竟公开叫

(记者林霞虹)两名骗子伪造了法院的“执行公告”、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后,竟公开叫卖海珠区一处2.1万平方米的土地,企图诈骗6500万元!最终,两名骗子在骗得190万元后被抓获,然而被骗的大投资公司被其忽悠交给国土局和财政局的1472万元暂无法追回。昨天下午,此案民事部分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听证,国土局表示政府退钱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将在10日内给法院答复。

假证明假执照

假公告卖别人地

陈汝音,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45岁男子。他看到新闻报道“土地中介”炒地皮,转手轻松赚近千万后。大胆地设想了一个无本买卖:卖别人的地,赚“冤大头”的钱。

陈汝音设想的是,把一块别人的地说成是自己代理,就算骗不到卖地的钱,也可以“潜规则”、“人情债”等理由,骗一点中间费。由于土地交易的款项动辄上亿元,一点中间费也足以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于是,陈汝音在和自己的本家陈耀雄合谋后,把目标盯准了一块21279平方米的土地。

世事无奇不有。有两名骗子竟然伪造了法院的“执行公告”、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后,公开叫卖广州市海珠区一块2.1万平方米的土地,企图诈骗6500万元。骗局发展到最后,两名老千在骗得190万元后即被抓获,然而被骗的大投资公司被其忽悠交给国土局和财政局的1472万元有可能“见财化水”。

这块2.1万平方米的土地位于海珠区南泰路以南、泰沙路变电站西面的广阔地段。原本这块地是广东海外投资建设总公司从国土局购得,但由于该公司及其开发这块土地的子公司“南天公司”纷纷遭遇债务危机,导致一直拖欠国土局土地出让金1400余万元没有缴纳。致使这块地一直办不下土地证,成了一块“烂尾地”。

两人打听到这块“烂尾地”的具体情况之后,决定假称自己就是这块地的“土地中介”,并放出风去,宣称要便宜出让。“两陈”最终骗得了广州宏新投资有限公司上钩。

据白云区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两陈”先后伪造了卖土地所需要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广州市中院执行公告”、“广州南天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声称这块黄金地段只要花6500万元的低价就可以买到,但是要先替原主补齐拖欠国土局的1400万元土地出让金。宏新公司信以为真,决定收购该地皮。

“两陈”又编造谎言说,由于法院查封这块地,有些中间环节需要处理,需要前期资金,于是宏新公司先后给了“两陈”好处费190万元。

被骗公司状告

国土局财政局

“两陈”也假戏真做,带着宏新公司去广州市国土局和财政局分别缴纳了1429万余元的土地出让金和42.8万余元的税款。

在花费了共计约1600万元,又准备好了6500万元,准备办转让土地手续的关键时候,宏新公司意外发现,“两陈”给出的银行账号非常奇怪,进而一查发现,该账号竟然根本不是公司账号,而原地主“南天公司”和“海外投资公司”也竟然根本毫不知情! “宏新公司”连忙报警,等待另外6500万元到账的“两陈”随即落网。白云区法院随后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汝音入狱12年,陈耀雄入狱11年半。但此时,“两陈”已经挥霍了175万余元无法追回。

更让宏新公司难以承受的是,被骗子忽悠交给国土局和财政局的1472万元,双方都拒绝退回。宏新公司无奈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国土局和财政局告上法院,而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虽然宏新公司是误交,但是“不当得利”的是地主“南天公司”和“海外公司”,应由这两家公司还钱,而实际上这两家公司负债累累,根本拿不出钱来。

为此,宏新公司认为一审判决不当,上诉至广东省高院,要求国土局和财政局退回被骗子忽悠而误交的钱。

国土局:证明

交错钱才能退钱

宏新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是南天公司和海外总公司不当得利,而不是国土局和财政局不当得利。但实际上,受益方应该是市国土局和市财政局,因为宏新公司是被骗代交使南天公司、海外总公司获得了以其名义的税费款,在他们的财务账册上还是欠交这笔税费,他们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诈骗犯罪导致的结果应该是无效的!受益方应该是国土局和房管局。”此案昨天下午在广东省高院举行听证。法官还未到庭,宏新公司和国土局就已经吵得充满了火药味儿。

宏新公司的律师说,国土局和财政局收的钱是不当得利,理应退还,如果不退钱,就是昧良心。

法官到庭后,国土局的代理人陈述了他们没退钱的理由。首先,国土局的支出需要人大审议,“不是局长一个人说了算”,需要按照行政程序来办理。

国土局的代理人说:“我们认钱不认人,也不清楚那几个单位之间是怎样纠结,发票也没写这个公司(宏新公司)的名字,要有证据证明宏新公司确实交错了钱,才能从国库里退钱。” 

“从情感上来说,我们觉得这个公司有点冤,但退钱必须按照行政程序来办。如果每个人都说交错了,不是他交的而是我交的,都要退钱,那整个国库就乱了。”国土局的代理人说,如果法院能出一个书面的裁定意见给国土局,国土局就可以退钱。

听完国土局的答复,宏新公司的代理律师坐不住了,他说广州市中院一审已经查明了是宏新公司交的钱,而国土局和财政局乱收钱,却老是拖着不退钱。

法官:国土局

要主动积极退款

这时,法官站出来表明说:“款要按照正常的行政程序退,再纠缠对错意义不大,不能说是国土局乱收,而是对方误交。不过,国土局也要主动积极退款。”

在法庭的主持下,国土局代理人缓和了口气,说希望将财政局请来,听一听财政局的意见,怎样才能办理支出手续。国土局表示,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法院答复。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

家装馆

  • 灯饰
  • 浴室柜
  • 烹饪锅具
  • 席梦思
  • 水龙头
  • 热水器
  • 花洒
  • 家用家具
  • 地毯地垫
  • 插座开关
  • 置物架
  • 毛巾杆

精品楼盘

更多>>土地信息

万昌迎恩府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越城区
元/平方米
嘉舟御河湾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越城区
12000元/平方米
景瑞上府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镜湖新区
元/平方米

活动推荐更多>>